【新冠肺炎】武漢肺炎對請工人姐姐既僱主的影響

武漢肺炎對請工人姐姐既僱主的影響
1. 想請海外工人
Q: 僱主想申請海外工人的?還申請嗎?
A: 菲印領事館已經不接受海外申請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Q: 咁幾時回復正常?
A: 相關領事館未有消息
Q: 咁想請工人既僱主點算?
A: 請本地完約姐姐吧
2. 巳請海外工人但仍未抵港
Q: 我已申請海外工人,我姐姐可以飛來香港嗎?14日隔離又點?
A: 如菲姐姐已有visa ,菲姐姐OEC 已批,姐姐隨時可以來,但一定要14日家居隔離,僱主要自己安排。如僱主不安排,而入境處又知道的話,僱主有可能永遠不能請姐姐。如姐姐來港當天(一入香港境已經是僱主員工)已感染武漢肺炎,僱主有責任支付隔離的費用及醫好姐姐。
如菲姐姐OEC未批,只能等菲中介批出OEC,但菲政府部門POEA 已關,需要等到4月14 日可能復工才可以跟進。
印尼政府部門已關閉,所以已批visa 的印姐姐也不能來香港。
Q: 如僱主擔心姐姐在當地感染武漢肺炎需要延期新姐姐來港時間但姐姐visa 已過期,可以點做?
A: 僱主可以延長其visa 三個月並且支付$230給入境處延長visa。
Q: 本地姐姐巳經完約但因為新姐姐未到,舊姐姐可以延長工作期嗎?
A: 可以向入境處申請延長合約期至7月尾。